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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的赔偿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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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失业保险的领取流程和所需材料。失业人员需要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六十天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单位出具的证明、失业证明、失业登表、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社保经办机构会对失业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获得失业金。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七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备案。

2、劳动者拿着单位出具的证明,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机构需要对劳动者的材料进行审查;

4、审查后,认为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准予发放失业金,向劳动者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

5、劳动者拿着机构出具单证,去银行领取失业金。

一、失业保险怎样领取?

领取流程是:

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失业金需要失业人员档案和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三张一寸免冠照片等资料。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六十天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结语

用人单位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七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备案。劳动者拿着单位出具的证明,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机构需要对劳动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认为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准予发放失业金,向劳动者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劳动者拿着机构出具单证,去银行领取失业金。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需要提供失业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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