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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中的脱密措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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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密措施是为了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在员工离职后确保不会被泄露。其主要思想是让员工离职后接触不到商业秘密,然后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虽然我国法律尚未对脱密措施做出明确规定,但《劳动法》允许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在管理制度完善的企业中,员工在脱密期间新岗位的工作应正常进行,但不得接触相关资料。脱密措施只能针对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不能对所有员工适用。企业应保障员工在脱密期间的合法权益,避免

法律分析

脱密措施是指在员工离职前,无论是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还是双方明确要解除劳动合同,承担保密任务的员工需要调离原先的岗位,到新的内勤部门等接触不到商业秘密的岗位工作一段时间,然后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措施是为了确保在离职后,商业秘密不会被泄露。脱密措施在员工从原企业原工作转换到新企业新工作的敏感期间设定缓冲区,可以对劳资双方利益影响最小的情况下有效保护企业对商业秘密享有的合法利益。

目前法律层面上,我国还并没有对企业是否可以采取脱密措施做出任何规定。《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从该条规定来看,似乎员工离职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须超过三十日。但《劳动法》则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该规定为劳资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脱密条款铺垫了基础。

在管理制度完善的企业中,处于脱密期间的员工在新岗位的工作一切正常进行,但是不得接触与原岗位有关的资料。需要注意的是,脱密措施只能针对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而并非对所有员工都适用。在正常情况下,脱密期间员工的各项待遇与原岗位也不应有明显差距。并且在脱密期间员工各项合法权益不容被歧视与侵害,这是企业对员工采取脱密措施的前提。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脱密措施是保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员工调整岗位或离职后,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这些措施包括脱密文件资料的移交、签订脱密协议、进行脱密技术处理等。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制定并执行脱密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脱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脱密措施是保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当高度重视脱密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对于员工来说,也需要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不泄露国家秘密。

结语

脱密措施是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通过在员工离职前将其调离原先岗位并到新的内勤部门等接触不到商业秘密的岗位工作一段时间,确保离职后商业秘密不会被泄露。虽然我国法律层面上尚未对脱密措施做出明确规定,但《劳动法》中关于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约定为劳资双方签订脱密条款提供了基础。在管理制度完善的企业中,处于脱密期间的员工需遵守相关规定并确保各项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和利益遭受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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