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关于狗咬人赔偿数额的确定和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以及狗咬人对方不赔偿的处理方式。具体来说,对于一般无过错责任和更为严格的无过错责任,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由免责或减轻责任;而在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动物园可以通过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而不承担责任。对于狗咬人对方不赔偿的处理方式,受害人应准备好民事诉讼状,收集证据向起诉。
法律分析
一、关于狗咬人赔偿数额的确定,我们需要考虑实际损失的程度。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1.一般的无过错责任
一般情形下,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即不以饲养人、管理人的过错为要件。在此类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由免责或减轻责任。
2.更为严格的无过错责任
两种情况: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
饲养的动物为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情形。这两种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不可以以受害人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作为抗辩理由。
3.过错推定责任
《民法典》规定了适用该原则,即在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动物园可以通过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而不承担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动物致害行为导致的损害事实除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的事实外,还包括饲养的动物造成的危险或妨碍,比如饲养恶犬而任其四散游走,危及周围民众的人身安全的,周围民众得以受害人的身份请求人民责令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排除妨碍或消除危险。
三、狗咬人对方不赔偿如何处理
被狗咬之后,受害人向起诉的流程是,准备好民事诉讼状,收集自己被狗咬的证据,向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所在地的民事起诉。等人民的立案通知书立案后,等通知开庭的时间和地点,随后准时出庭,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判决结果。
拓展延伸
狗咬人是一种常见的事故,但对方不赔偿会给受害方带来一定的经济困扰。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但是,赔偿范围不超过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综上所述,受害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或者第三人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2008-12-01)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报告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照规定报告,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一)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三)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六)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森林防火条例(2008-12-01) 第六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森林防火条例(2008-12-01) 第十七条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二)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三)森林火灾的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四)资金、物资和技术等保障措施;
(五)灾后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