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犯罪分子因挪用被判刑后仍需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因此,在服刑期满后,犯罪分子仍然需要承担归还被挪用的民事责任,并仍有还款义务。
法律分析
挪用出狱后还是要还的。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综上,因挪用被判刑的,只是承担了刑事责任,但承担刑事责任后并不表示免除了应负的民事责任。在服刑期满后,仍然要承担归还被挪用的民事责任,仍有还款义务的。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拓展延伸
挪用判刑后仍需还钱?
挪用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对于犯有挪用罪的个人,除依法应当判处刑罚外,还应当承担还款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犯有挪用罪的个人,除依法应当判处刑罚外,还应当“退还原款、赔偿损失”。其中,“退还原款”指的是被挪用的应当归还给国家或集体,“赔偿损失”指的是因挪用给国家或集体造成的损失应当进行赔偿。
因此,对于挪用判刑后仍需还钱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法律分析:
1.判刑后仍需还钱是法律规定的必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挪用罪的个人除了依法应当判处刑罚外,还应当承担还款的责任。
2.还款是个人对国家和社会的承诺。挪用罪是一种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款是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也是对国家和社会的承诺。
3.还款是刑罚执行的重要内容。刑罚的执行需要有一定的物质保障,而犯罪行为人挪用所获取的资金正是刑罚执行所需要的物质保障。因此,还款也是刑罚执行的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挪用判刑后仍需还钱是法律规定的必然要求,也是个人对国家和社会的承诺和刑罚执行的重要内容。
结语
犯罪分子在出狱后仍需承担归还被挪用的民事责任,负有还款义务。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因此,即使犯罪分子已经出狱,也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