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拐骗儿童罪的相关规定和构成特征,以及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拐骗儿童罪是指利用欺骗、引诱或其他手段,使未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导致其死亡的行为。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客观方面,拐骗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在主观方面,本罪表现为故意。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在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中包括了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
法律分析
一、关于拐骗儿童罪致死的相关规定
(一)拐骗儿童罪的概念
拐骗儿童罪是指利用欺骗、引诱或其他手段,使未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导致其死亡的行为。
(二)拐骗儿童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所谓拐骗,可能是直接对儿童实行,也可能是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行。拐骗的手段是多种多样。比如,给儿童爱吃的食物、喜爱的玩具、好看的衣服以及带去玩耍等,骗取儿童的好感后将其拐走。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大多是为了将拐骗的儿童收养为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为了供其使唤、奴役;也有的是因为非常喜欢儿童而实施拐骗的。
二、拐骗儿童罪应该怎样量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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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延伸
拐骗儿童罪是指以非法手段拐骗、绑架、拐卖、虐待、故意杀害未成年人,或者故意伤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拐骗儿童罪致死量刑标准如下:
1. 故意杀人罪:
以非法手段拐骗、绑架、拐卖、虐待未成年人,或者故意杀害未成年人,或者故意伤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杀害未成年人,或者故意伤害未成年人致其身体严重残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非法拘禁罪:
以非法手段拐骗、绑架未成年人,或者非法剥夺未成年人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 虐待罪:
虐待未成年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是拐骗儿童罪致死量刑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判刑情况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严重程度进行综合评估。
结语
拐骗儿童罪是指利用欺骗、引诱或其他手段,使未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导致其死亡的行为。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客观方面,拐骗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在主观方面,拐骗罪表现为故意,目的大多是为了将拐骗的儿童收养为自己的子女,也有的是为了供其使唤、奴役,或者是因为非常喜欢儿童而实施拐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不同,拐卖妇女、儿童的处罚更严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