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及依据。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根据年龄和地区的不同,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地区的不同,按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和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法律分析
1.医疗费
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
2.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同行业标准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鱼台县一般地区(青岛除外):按鱼台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鱼台县青岛地区:按青岛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1)60周岁以下: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按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死亡赔偿金
鱼台县一般地区(青岛除外):按鱼台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鱼台县青岛地区:按青岛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1)60周岁以下: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鱼台县一般地区(青岛除外):按鱼台县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鱼台县青岛地区:按青岛市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结语
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赔偿按照相应的标准计算,确保合理补偿。同时,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也根据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金额则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以及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章 健康促进 第七十五条 国家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和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
国家鼓励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二条 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