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案涉及个人隐私,可申请不公开审理。裁定后,若不公开审理,需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案件一般公开,但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案件可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需当庭宣布理由。
法律分析
诽谤案件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当事人可以向申请不公开审理,由对申请进行裁定,如果不公开审理的,要作出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拓展延伸
诽谤案的审理是否应当公开?
诽谤案的审理是否应当公开,是一个需要综合考量的问题。公开审理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透明度,让公众了解案件进展和判决结果,增加司法的公信力。同时,公开审理也有助于起到警示作用,对于社会大众来说,可以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行为的发生。然而,对于涉及个人声誉和隐私的诽谤案,公开审理可能会进一步损害当事人的名誉和权益。因此,应当在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公众利益的基础上,权衡是否公开审理,以实现公正与保护当事益的平衡。
结语
在诽谤案件中,个人隐私的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公开审理能够增加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但对于个人声誉和权益可能造成进一步损害。因此,在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和公众利益的基础上,平衡公正与保护当事益的原则是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总则第六章证据第七十一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