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和《产品质量法》,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请求赔偿,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烧伤急救需要保护受伤部位、镇静止痛、保持呼吸道通畅,并采取其他救治措施。处理烧伤的原则是保护烧伤区、防治休克、治疗感染、促进创面愈合和防治多系统功能衰竭。
法律分析
根据受伤结果来索赔。
我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被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行赔偿人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进一步表示: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烧伤如何急救
1.保护受伤部位
(1)迅速脱离热源:忌奔跑或双手扑打火焰。小面积烧伤可用冷水连续冲洗或浸泡。
(2)保护创面:剪开取下伤处衣裤,不可剥脱。转运时,伤处向上以免受压。创面可用干净敷料或布类简单包扎后送医院处理,避免用有色药物涂抹。
2.镇静止痛
酌情使用安定、度冷丁等,因重伤者可能已有休克,用药须经静脉,但又须注意避免抑制呼吸中枢。手足烧伤剧痛,常用冷浸法减轻。
3.保持呼吸道通畅
特别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放置通气管、行气管插管或切开。如合并一氧化碳中毒,应移至通风处,给予高流量氧气或纯氧吸入。此外,注意有无复合伤,对大出血、开放性气胸、骨折等应先施行相应的急救处理。
4.其他救治措施
应尽快建立静脉通道,给予补液治疗,避免过多饮水,以免发生呕吐及水中毒,可适量口服淡盐水或烧伤饮料。
烧伤的处理原则
1.尽量保护烧伤区,防止或清除外源性污染。
2.防治低血容量和休克。
3.治疗局部和全身的感染。
4.促进创面,让其尽早愈合,和尽量减少瘢痕所致的功能障碍和畸形。
5.防治多系统功能衰竭。
结语
根据受伤结果来索赔,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了被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行赔偿人追偿权。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的人身伤害,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并支付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在急救烧伤时,应迅速脱离热源、保护受伤部位,并进行止痛、保持呼吸道通畅等救治措施。处理烧伤的原则包括保护烧伤区、防治休克、治疗感染、促进创面愈合以及防治多系统功能衰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