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倒他人造成轻微伤是否构成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故意推倒他人造成轻伤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被处以拘留和罚款。治安处罚后,如果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机关有权依法立案侦查。具体处罚还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分析
一、把人拽倒是否构成治安处罚
推到他人造成轻微伤的行为是能够治安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可以看出,故意推倒别人,造成对方轻微伤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制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治安处罚后可以再刑事处罚吗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虽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尚未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违法行为人尚无须接受刑事处罚,而由机关依据有关治安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即可。
但无论是治安处罚还是刑事处罚,都要遵循处罚法定原则,也就是说该主体是否有权实施处罚,处罚的程序、种类、范围等均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处罚。
公民存在违法行为的,即使受过治安处罚,但如果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涉嫌刑事犯罪,机关有权依法按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按照规定把人拽倒造成轻伤的话是会构成治安处罚,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面对这样的情况严重的话是会被拘留,甚至罚款,具体怎样处罚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
结语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故意推倒他人并造成轻微伤害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以被治安处罚。治安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具体的处罚程度取决于实际情况。虽然治安处罚不属于刑事处罚,但如果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机关有权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因此,在面对将人拽倒造成轻伤的情况下,应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