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人民不予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诉,请求提起公诉。机关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请复核;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对于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申诉。人民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