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一审中,原告在判决前随时可以提出撤诉,是否准许由决定,实践中各地对此的操作惯例并不相同。
2、在二审中,有权撤诉的不是原告,而是上诉人,同理,是否准许,由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