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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代位追偿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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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代位追偿的条件及破产清算程序。保险公司行使代位追偿权需满足条件:保险人有赔偿义务、第三者有损失赔偿请求权、保险标的属保险责任范围。若符合条件,保险公司可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保险公司破产时,由宣告破产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优先顺序清偿职工工资、保险金、税款和债务。《保险法》规定保险人代位追偿不影响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法律分析

一、保险公司代位追偿的条件是什么?

满足以下条件保险公司就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

(一)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

(二)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

(三)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

保险公司行使代位追偿权有严格的条件,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即使被第三方拒绝,保险公司也可以依法起诉,等判决书下来后第三人还是拒绝履行判决书的,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申请强制执行。

二、保险公司破产清算

保险公司破产是指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公司业务经营活动并消灭其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行为。

保险公司经人民宣告破产后,由人民组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程序依照《企业破产法(试行)》或《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破产还债程序进行。根据《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关于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结语

保险公司代位追偿权的行使受到严格的条件。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时,保险公司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一是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二是保险标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有赔偿义务;三是保险人已经给付保险赔偿金。即使被第三方拒绝,保险公司符合法定条件后仍可以向起诉,并在判决书下来后申请强制执行。保险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破产财产按照一定顺序清偿各项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可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但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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