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的原则,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态度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均由双方共同认可,并同意遵照执行。合同内容如下:
一、合同范围:甲方在此授权委托乙方就本公司的相关财务会计工作提供服务(具体包括新企业税所报到、新企业审批、建账、记账、报税、代买、税务查账会计陪同企业相关人员到场、双方特殊约定在收费前提下的其它服务项目),乙方具备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的合法资格和能力,并依此向甲方收取相应的代理服务费用。
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三、合同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元/月(大写: /月);
2、结算方式:采用按季度结算的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当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首季度服务费用 元(大写: ),在本季度期满后的三日内支付下季度费用.
3、本合同所写季度、半年、年并非指公历中规定的自然期间,而是指每次从结算起始日至结算终止日的期间。
4、每年一次性收取200元账簿费。
四、双方责任、权力及义务:
1、甲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完整、有效的原始凭证,作为乙方进行记账和进行各项代理服务的初始依据;
(2)甲方有责任在每月21日及下月2日前分期将本月原始凭证提供给乙方,以此确保财务及税务申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如甲方每月未给乙方提供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乙方视为甲方无经济业务发生;
(3)以上条款所指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票据
企业本月开具的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收入凭单等);
企业收到的购货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存根、电汇单、支出凭单等);
企业收到的费用(运费、汽油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
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工资单,佣金,保险单据及各种费用报销单据;
出库单,入库单,企业收支凭证,及其它企业自制原始凭单;
银行对账单(每季度挑一次银行账,并作调节表,客户签字以便监督)
(4)甲方有责任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用,逾期未交纳代理服务费用,乙方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财务工作和代理服务工作实施监督和核查;
(6)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所提供的代理服务享有知情权并对不明事项提出质询;
(7)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在代理服务中涉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并承担在乙方完成代理服务项目以外的相关财务工作事项;
(8)甲方委托乙方财务代理前,因逾期未向税务局报到、申报纳税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罚款及滞纳金,由甲方承担责任;
(9)甲方如委托乙方缴纳税款,须另外单独支付费用,且必须在每月30日前在银行纳税的基本户足额存入税款缴纳准备金,以便及时纳税;甲方如自行缴纳税款,须在每月8日前到乙方处领取税款缴纳通知书到银行缴纳税款。如因甲方账户存款不足造成乙方不能按时缴纳税款,或在自行缴纳税款情形下甲方逾期未缴纳而产生的'滞纳金和罚款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财务凭证前提下,有责任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税法》以及行业通行的惯例,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会计代理服务;
(2)乙方有责任按合同中所规定的时间,为甲方提供合同所约定的各项财务代理服务事项;
(3)乙方有责任在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的前提下向甲方开具相关收款凭证;
(4)乙方有责任在代理服务范围内以最大限度减少甲方工作项目内容的前提下,完成财务代理服务工作;
(5)乙方有责任在甲方提出对财务代理服务进行监督与核查时,向甲方呈报真实有效的财务数据;
(6)乙方有责任在提供财务代理服务的范围内对甲方的基本情况履行告知义务,并提醒甲方及时处理相关突发事件及应用方法;
(7)乙方有责任对工作种获悉的甲方商业机密严格进行保密;
(8)乙方有收取甲方财务委托代理费用的权利;
(9)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各种检查工作,并确保在财务代理服务范围内的各种数据和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五、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各种条款以及相关事项中,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均构成违约,并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所造成相应损失。
2、出现与本合同中条款严重相违的情况下则构成严重违约,另一方将保留终止此合同并通过相应法律途径解决违约事项的权利。
六、确认、告知事项约定:
1、由于财务工作的特殊性,在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财务代理服务的过程中,涉及相关注意事项和信息,乙方将向甲方履行书面告知义务,甲方在接到相关书面告知事项的前提下同时向乙方书面确认告知事项收悉。
2、任何一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待告知事项完成并经另一方确认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七、保密事项: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甲乙双方均应对合同中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的具体细节和相关条款,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附协议签署,附件协议的法律效力于本合同相同。对于双方有争议事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本合同执行地的有关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 方: (以下称甲方) 公司地址:
电 话:
营业执照:
受委托人: (以下称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甲方因公司在黔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在贵州省境内以公司名义开展银行贷款中介业务,并支付相应报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和证明,证明甲方是具有开展本业务的合法资质。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文件,以方便乙方开展相关工作。
3、甲方必须为乙方创造各种有利于业务开展的其他条件,以方便业务的促成。
4、在贷款意向达成,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完成贷款企业贷款意向协议文件的签订,并且其后各项手续将由甲方全权负责办理。
5、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同乙方介绍的企业单独接触。一经
发现,无论业务是否最终达成,甲方都必须支付给乙方企业意向贷款总额 (不低于 万元)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6、在贷款审批通过,资金下发后,甲方必须在一周内按照贷款总金额的1%一次性支付乙方的中介报酬。
7、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行为的合法性。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乙方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在告知乙方后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真实有效的证件或证明,证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贷款意向的企业基本情况,协助收集完善该企业贷款所需的各种证件证明材料。并且不得故意和贷款企业串通骗取贷款。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乙方开展工作,和贷款企业达成初步贷款意向后,在甲方的配合下签订贷款意向协议文件。
4、在贷款审批通过,资金下发后,乙方有权及时取得贷款总金额的1%的中介报酬。
5、乙方有权监督甲方行为的合法性,一旦发现甲方存在违法行为,在告知甲方后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在未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甲方与乙方介绍企业单独接触,乙方有权责令甲方立即停止其行为,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对于居间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 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照有关规定向人民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 证件号: 委托人: 联系电话 : 公司地址: 住址: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提供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以资双方自觉遵守。
一、乙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二、服务代理的范围
1、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的独家服务代理商,为该区域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
2、负责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务的跟踪服务和清收工作(包括涉诉和非诉讼活动)。
3、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代理期限届满,合同即终止。如需续约,重新签订合同。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确保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以及法律责任。
2、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向客户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时,应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甲方的良好声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保证作相应赔偿。
3、甲方以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乙方的电子邮件、电话、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甲方予以更新。
4、在服务中,乙方可以对甲方未在产品技术培训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向甲方提出技术支持请求,并提供相关说明。
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回馈用户使用情况等信息,以便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工作进行跟踪、考核和指导,有权调停乙方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2、甲方有权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服务内容进行调整。
3、甲方向乙方提供统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报价及所在地区客户及产品分布数据。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远程电话或网络在线技术支持。
五、代理费用及结算
1、甲方就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按月向乙方给付代理服务费,具体为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币。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于每月_____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当月提供收款凭证寄予甲方。
2、乙方因操作本项目而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咨询费、公关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内,不再另行计算。
六、保密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公开。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紧密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北京联络处,并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在京活动提供联络服务。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为甲方在京业务提供联络、预约、订单管理等商务秘书服务。
2.为甲方在京期间提供交通、住宿起居以及娱乐等生活秘书服务。
3.为甲方来京拜访名人、院士或科研院所等重要公关活动提供联络、预约服务。
4.为甲方协调相关部门,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代理咨询服务。
5.为甲方在京投资提供必要的帮助。
6.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服务。
7.甲方需要乙方办理的其它服务事项。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要的'各种信息和文件资料。
2.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3.根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个月,协议期满后可以延长,具体细节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服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万元/年,当年费用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以后年度费用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无意义,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终止。
七、其它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同样有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人才服务,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务、广告招商等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人才相关服务,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推荐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务及便民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有权利选择代理模式中的一种,并遵守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7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服务体系,并直接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提高拓宽业务范围的能力。
3.3 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务。但对于由于甲方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而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客户服务,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因此乙方有权利废除甲方代理商资格。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信息给予保密。
3.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8 如发现由于甲方欺骗客户,造成乙方无法对客户进行服务,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并赔偿乙方名誉损失。
3.9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 付款/结算方式
6.1 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结算方式按照乙方网站上相关条款执行。
6.2 如果是预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预付款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人才服务和广告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7. 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 附则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付款,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付款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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